改變一切的神聖相遇

陳靈恩牧師主講

金句:路加福音廿三:四十二—四十三「就說:『耶穌啊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』耶穌對他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』」

 

與神相遇是我們生命中重要的時刻。我們學習從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前,一個犯人領受救恩的過程來思想:

一、十字架上的啟示:最沉重的罪主耶穌已擔當

馬可福音十五:廿七—卅二,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,祂處在兩個強盗中間。中間的位置,在舊約和羅馬的體系中,常常象徵著「罪人中的罪魁」。耶穌無罪,但祂被放在中間位置,象徵祂擔當了世上所有的罪、最沉重的罪。沒有任何罪是耶穌無法擔當的。祂已經完成了救贖,這是我們信心的根基。

二、悔改之路:領受救恩的三個決定性步驟

路加福音廿三:卅九—四十三,起初,那兩個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犯人都譏笑耶穌。然而經文中第二個犯人的態度和生命改變,成為蒙恩的人。願我們像第二個犯人一樣,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,走上救贖的道路,這是每位領受救恩者必要步驟:

聖靈的光照與態度的轉變(看見基督的愛)
這位犯人生命的改變,是因為他聽見,然後被神的靈光照,因此意識到耶穌是無罪的彌賽亞,而他自己是罪人。是什麼引發這光照?因他看到了耶穌對羅馬兵丁的回應。當一般人與犯人同釘十字架會憤怒、咒罵、詛咒或痛苦地叫喊時,耶穌卻說:「父啊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。」這是耶穌饒恕的愛。求聖靈打開我們內心的眼睛,看見耶穌基督那獨特的、完全赦免的愛。當我們的心被基督的愛光照時,態度自然會改變。

承認自己的罪與尋求救主(承認自己的無能)
這位被光照的犯人,轉而對另一個犯人說:「我們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」他承認自己是個罪人,應當受到懲罰。意識到自己的罪性,這是我們信仰道路上非常重要的基礎。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罪性,無法憑藉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來獲得救恩。因此,我們需要救主、需要拯救者,需要耶穌基督!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是無能為力的,並為那些還未信主的人禱告,求聖靈光照他們,讓他們看到自己是罪人,需要一位拯救者。

憑著信心,相信耶穌是君王(不憑眼見)
哥林多後書五:七提到,憑信心不是憑眼見,是聽見就相信。這位犯人相信耶穌是「將要來的君王」。他向耶穌祈求:「耶穌啊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。」耶穌剛被逮捕、被鞭打、頭戴荊棘冠冕、流血不止,看似無能為力。在這種情況下,相信祂是將要來的王,這需要極大的信心!如果耶穌坐在寶座上,穿著榮耀的袍子,相信祂是王很容易。我們活著,不是看見了才相信,而是因著聽了神的話語,並相信神必能成就,這才是憑著信心活著。這個犯人相信耶穌死後第三天將要復活,願我們都擁有這樣不憑眼見的信心!

三、耶穌的承諾:永恆的確據

路加福音廿三:四十三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這句話有三個救恩的確據:⑴耶穌擁有決定誰上天堂的權柄—馬太福音廿八:十八「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『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』」耶穌能夠立刻做出決定,這證明祂是天上的主人,擁有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,祂是主。約翰福音八:廿三「耶穌對他們說:『你們是從下頭來的,我是從上頭來的;你們是屬這世界的,我不是屬這世界的。』」約翰福音三:卅一「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;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,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。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。」救恩和上天堂的確據,在於是否認識耶穌,是否與祂建立關係,並對祂有信心。⑵耶穌是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—天堂是一個實際存在的「地方」。約翰福音十四:二—三「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;若是沒有,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。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」耶穌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」。耶穌是到達天堂的唯一道路,我們必須緊緊跟隨祂,因為只有祂能帶領我們到達天父的家。⑶耶穌決定進入天堂的時間—路加福音廿三:四十三「耶穌對他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』」。這個「今日」是時間的概念,強調了耶穌的主權。約伯記十四:五:「人的日子既然限定,他的月數在你那裡,你也派定他的界限,使他不能越過。」祂掌管我們的一切,包括生與死。我們不要憂慮生命長短,只要專心為主而活。不需要懼怕死亡,死亡是進入樂園(永生)的開始!願我們都經歷「改變一切的神聖相遇」,堅固在基督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