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件事與少一件事

張明琪傳道主講

金句:詩篇廿七:四「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他的榮美,在他的殿裏求問。」、馬可福音十:廿一「耶穌看著他,就愛他,對他說: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

一、大衛王「有一件事」:一生一世住在神的殿中

大衛是以色列的第二位國王,信仰堅定,待人寬厚,戰績輝煌,擅長詩琴,是合神心意的人。詩篇共一五篇,其中有七十三篇為大衛所寫;大衛可說是詩篇的主要著作者。

大衛尋求並渴望一生一世都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神榮美,殿裏求問神。因大衛曾有數十年面臨逃亡的日子:被掃羅追殺、被兒子押沙龍逼退落難且遭示每無情嘲諷謾罵。大衛在詩廿七篇自述處境說:「仇敵前來喫我肉」、「軍兵安營攻擊我」、「妄作見證的和口吐兇言的起來攻擊我」,然而在第五節他卻堅定信神說:「我遭遇患難,他必暗暗地保守我…,把我藏在他帳幕的隱密處。」這帳幕的隱密處就是神約櫃所在(當時尚未建殿,約櫃安放帳棚內),也是大衛禱告蒙遮蓋保護、性命無虞之處;可見大衛在苦難中全心依靠神,一如他所求的一件事,以致於他能昂首高過四圍敵人,宣告耶和華是他的亮光、拯救與性命保障,心無所懼。

大衛在晚年,為神預備建殿的材料、人力,又設立利未人與祭司的聖殿事奉職責(現代傳道人先例),以及說預言的詩班(現代敬拜團先例)等,神喜悅大衛的心意。在所羅門王獻殿時,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聖殿,甚至祭司無法站立供職。神也應許這殿「…我名下的子民,若是自卑、禱告,尋求我的面,轉離他們的惡行,我必從天上垂聽,赦免他們的罪,醫治他們的地。我必睜眼看、側耳聽此處所獻的禱告。」(歷代志下七:十四—十五),大衛王的一件事: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於此心滿意足。見證:教會曾弟兄的家開放小組讀經,但十年來他僅在一旁作陪,並無實際參與。今年初醫生判定他需作心臟瓣膜換置手術,曾弟兄心裡擔憂,便緊抓神話語,不斷迫切禱告呼求神,深深渴望神的醫治,他也跨出信心的第一步,去醫院住院報到之前,先到教會作禮拜。開刀當下深度麻醉,醫生再次檢查,發現曾弟兄的心臟瓣膜竟然開合變正常,不需開刀了;曾弟兄出院後,在四月最後一週主日,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名,榮耀感謝歸給神,因神救了他。曾弟兄在神的家—教會,遇見與大衛王所要尋求一樣的神。

二、少年官「少一件事」:變賣財產,跟隨耶穌

馬可福音十:十七—廿「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耶穌對他說: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虧負人;當孝敬父母。他對耶穌說:夫子,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少年官:條件優秀:年輕富有的官,少年有成。有禮貌:跪下求問耶穌。有智慧:問永生、來世的生命,而非今生的世俗問題。好品格:從小遵守誡命中的五至九條 (屬於人與人的關係), 按人眼光,少年官出類拔萃,但若要得永生,耶穌回答他:你還「缺少一件事」,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從「變賣財產」到「跟隨耶穌」,條件看似嚴苛,實則:

變賣財產:耶穌不問少年官有否遵守誡命的第十條,因第十條講的就是財產問題:不可貪戀人的房屋、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人一切所有的。因耶穌知道少年官的心,看重財寶超過永生。於是耶穌挑戰他放下對財寶(世界)的依賴,全心依靠神,意即放下纏累,進入神國,走永生的路。

跟隨耶穌:少年官求永生,卻不認識眼前的耶穌就是創造、掌權、賞賜救恩的主。人得救非靠「做什麼」或「積功德」,人得救本乎恩因著信,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少年官缺乏與神建立關係,即誡命第一至四條人與神的關係:不可有別神。不可雕刻偶像。⑶不可妄稱主名。⑷安息日為聖。

㈢少年官的反應:馬可福音十:廿二「少年人聽見這話,臉色變了,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」少年官雖有心追求永生,卻無法承受耶穌所指出的挑戰—變賣財產,因他認為財富的價值遠勝生命,以致錯過救恩與永生。

耶穌教導門徒:倚靠錢財的人難進神的國,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。有錢財並無過,重要的是應當學習如何把神放在生命中的首位。換言之,少年官所缺少的一件事,也提醒著跟隨耶穌的人,手扶著犁向後看,不配進神的國。我們將保羅與少年官作一比較,二者天然條件一樣好,但保羅信從耶穌,生命改變,只有一件事,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向著標竿直跑,成為第一世紀最有影響力的使徒和佈道家。少年官則是不識眼前的救恩,無法承受挑戰,憂憂愁愁地離開,應驗了主所說:財主難進天國,與永生隔絕,甚為可惜。

三、結論:大衛王所尋求的一件事,或少年官所缺少的一件事,其實都是同一件,就是當在有生之年認識救主,抓住祂的應許,信靠祂的大能,經歷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