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郭春花牧師主講
金句:馬太福音六:十二「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」
讀經:路加福音十一:四,約翰一書一:五—七,三:廿—廿一,馬太福音十八:廿一—卅五,創世記 三:八—十
一首古老經典詩:罪債全還清。六十年前參加聖餐禮拜,我們少年人跟著牧者、會眾齊聲吟唱,詩歌副歌:主替我們捨身,罪債全還清,無數罪孽污穢心,主洗比雪白淨。主禱告文中「免了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」(馬太福音六:十二)路加福音十一:四記載更直接:「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…。」債(debts)、罪(sins)皆是複數。
一、罪攔阻我們進入神的同在
若注重罪,神不聽我們的禱告,也感受不到神的同在,不認識神。罪使人和神有隔閡。約翰一書一:五—七「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,卻仍在黑暗裡行,就是說謊話,不行真理了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」路加福音十五:廿一「兒子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浪子出門前向父親要「應得的」家業。什麼是應得?他往遠方去、任意放蕩、浪費資財…。神愛世人,世人卻遠離神,不敬畏、不愛神,不受神管,在罪中享樂,浪費神賜生命(時間、智慧、才幹)。罪包括原罪(先祖亞當、夏娃犯的罪,吃分別善惡果),和世人世世代代所犯的罪孽和過錯。神憐憫預備救贖之恩,藉著耶穌贖罪。彼得前書二:廿四「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彌迦書七:十八—十九「神啊,有何神像你,赦免罪孽,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,不永遠懷怒,喜愛施恩﹖必再憐憫我們,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,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。」以賽亞書五十三:四—六「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;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,是被神擊打苦待了。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」
二、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(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)
主耶穌曾對門徒說: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,這就是我的命令。(約翰福音十五:十二)破裂的人際關係(父母與兒女、夫、妻、同事、同學、鄰舍、兄弟姊妹之間),也會影響我們與神的關係。求神幫助我們,不讓忿怒、不平、內疚,深藏內心,若不對付罪,勝過罪,很容易生出「苦根」,結出諸多惡果。
三、彼得發問當饒恕幾次?
馬太福音十八:廿一—廿二「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『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』耶穌說:『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』」耶穌饒恕彼得,當耶穌被抓受審那夜,彼得遠遠跟隨竟三次不承認耶穌。馬太福音十八:廿三—卅五「…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…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…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』。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…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﹖』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…」掌刑的,意:從人、魔鬼來的攻擊、苦難、不平安、疾病、甚至死亡。
四、恢復與天父的關係
創世記三:八—十「…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,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,躲避耶和華神的面。耶和華神呼喚那人,對他說:『你在哪裡﹖』他說:『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,我就害怕;因為我赤身露體,我便藏了。』」神造亞當、夏娃他們的身份是神的兒子。因「罪」使他們不敢見神,耶和華神呼喚:「你在哪裡﹖」我們都要歸回與天父和好,約翰一書三:廿—廿一「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。」不責備,意:真實悔改,不定自己的罪,也不要再犯罪。浪子回父家,父親跑去迎見浪子,擁抱他,吩咐僕人拿袍給小兒子穿,戴上戒子,穿上鞋,宰牛犢宴請鄰舍,一起歡慶。我們穿上新人(義袍)、戴上戒子,有神兒子名份和權柄,穿上預備走路,傳平安福音的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