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屬神的美德

發展屬神的美德

 林幸莉傳道主講

金句:馬太福音五:十六「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

我們常稱讚有完美行為的人,完美的定義是依據個人生命經驗而成,可能來自原生家庭、重要他人給予的評價,或主流文化所推崇的價值觀,這與耶穌所說的好行為有何不同?

看懂天父的好行為

馬太福音五:十六中的「好行為」,原文是指符合神的標準、能讓人將榮耀歸給神的行為。那麼將工作做到盡善盡美得人稱讚卻忽視家庭,並不榮耀神,因神重視婚姻家庭。神不要我們追求完美,而是要追求完全,像我們的天父一樣,馬太福音五:四十八「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完全人並非指沒有犯錯的人,聖經中被神稱讚的完全人,如:挪亞、亞伯拉罕、大衛都曾犯過錯,他們被稱為完全,是因爲能夠為自己無論是有意或無意所犯的錯認錯,他們願意悔改,承擔責任,凡事明白遵行主的旨意。耶穌在論愛仇敵的教導中示範什麼是完全人,當基督徒連仇敵也愛時,他人也能因此認出我們屬神不屬於世界。

二、學習神的性情

⑴認清人不是全能,要倚靠神而行:保羅洞悉人無法行善背後的原因,羅馬書七:十八—廿五「我也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肉體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…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…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!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…」罪使人心敗壞,也使我們在行義的能力上不完全。神學家加爾文著名論述:「不認識自己的無知、虛空、貧乏、軟弱和自己的墮落敗壞,就無法辨識意識到神智慧的真光、真美德、豐富的良善以及無瑕疵的公義,除非我們先對自己不悅,否則我們不會真誠地仰望神。…照樣,除非人先仰望神的面並謙卑的省察自己,否則就不可能正確的認識自己。」當人意識到自己與完全的神相離甚遠並洞察到自己的敗壞和驕傲時,才會謙卑倚靠主而行。
⑵與神的性情有分:彼得後書一:四「因此,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,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,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。」與神的性情有分並非指有分於神的位格,因神的位格不能分享。此經文是指,當我們接受耶穌,神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面,神的性情就在我們的生命裡。這生命就像種子(有神聖屬性)在我們心裡,我們仍需積極配合神,樂意操練屬神的性情,發展屬神的美德。如:當我們操練像天父一樣慈愛的性情,漸漸會擁有慈愛的美德,並做出與美德相稱的選擇和行為。

影響孩子的信仰

基督徒父母常苦惱孩子未信主,不必灰心,持續為孩子代禱,提供八個指南:
⑴神呼召父母做祂的代理人:父母需先肯定自己有從神來的權柄,能對孩子產生影響力。⑵幫助孩子認清自己和認識神:認清自己罪性的孩子較易謙卑尋求神,父母需把握孩子受挫折的機會,將孩子帶到神面前,經歷神的安慰和鼓勵。⑶引導孩子的心(屬神的性情和眼光)比糾正外在行為更重要:箴言四:廿三「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,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。」只教導外在行為的呈現,孩子容易學表面功夫。有基督心腸的孩子,能在別人沒看見他時,仍做出正確決定,並嚐到其所帶來的美好果效。⑷神有公正的愛,父母需同時重視愛與管教:父母是神的代理人,在愛裡管教,同時讓孩子學習承擔責任與後果,孩子因此能學習認識神的性情。詩篇一四五:十七「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,無不公義;在他一切所做的都有慈愛。」希伯來書十二:六「因為主所愛的,他必管教,…」⑸留意自由主義對孩子的影響:自由主義在於它有本事把無止境的慾望變成美德,使得人合理地假設,人性的主要法則是每個人對權力永不滿足的慾望,讓別人的人格和財產屈服於他的喜好之下。父母需幫助孩子學習關心服事他人,如此會帶來較深層的滿足和成就感,因我們受造為此。⑹幫助孩子看見自己在神眼中的價值,為神而活:以賽亞書四十三:七「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,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,是我所做成,所造作的。」父母當避免談論高成就、名利等屬世價值,如此會帶給某些孩子挫敗感,或產生對自己不滿意的心態。孩子只需發揮屬神給他的那份便有價值。切記父母是執行神的任務,不是為自己。⑺保持耐性:幫助孩子養成靈修習慣和每週一次家庭靈修分享。養成習慣需要時間,但撒種必收割。⑻持續發展屬神的性情:當孩子認出父母身上有神的作為時,便願意敞開心認識主。